日本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消耗品(EX.藥妝品)購買滿5000退稅新制
這次出國剛好有遇到這波新制度
其實已經很多部落客寫得很清楚了,此次就個人經驗跟大家分享
首先,要到有以下標示的商店才有滿5000免稅服務,購買"消耗品",沒有的話,是沒有這項服務的
當然,如果你購買的是"非消耗品"(EX.電腦、3C)這類物品是維持原規定,稅前價滿1萬才有免稅或退稅
或
這次去日本,總共在2家藥妝店用到這新制度
在結帳時告訴店員你要免稅,2間店的店員都會出示一張護貝紙,上面主要是提醒你免稅品不能在日本國內打開使用
等你表示OK後,店員再進行免稅作業
主要的文件都是店員在幫你填寫,我們只要簽名即可,手續完成後會把類似清單的東西,釘在你的護照上,讓你過海關時查驗
先介紹廣島這間,在這間藥妝買東西剛好是10月1日,也就是新制上路的第一天
也許他們還沒有準備特殊袋子,所以就被黏成以下這樣(沒錯!是用膠帶黏)
另外,在國內不能開封使用的說明則是用貼紙貼上
在心齋橋的藥妝店買的時候,他們就已經準備專用袋子,用沒辦法撕開的膠帶黏貼(破壞塑膠袋才能開袋)
不能在境內開封的警示語則是直接印在袋子上
接下來就是大家很關心的過海關部分
其實在出國前,有上網先做了一些功課,那時候在網路上查到的資訊是
"在日本國內不能打開使用,而且必須帶著免稅品過海關以備查驗"
不過,我在廣島買的實在有點大包,而且又有1大瓶化妝水(這一定要託運的阿),又不能開封
所以我決定把他們全部丟進行李托運~!
(建議請店員不要包太緊,像廣島的包法我就很難放進行李,沒有空間移動,又不能弄破它)
如果海關查驗就告訴他內含液體,已託運,不然你們去把行李拉出來,我願意配合清點
結果過海關的時候,他就是看看單子,一句話都沒講,就放我過去了~
P.S 當初在出關檢查隨身行李的時候,看到幾個台灣女生被攔下來
好像是因為帶了液體通關(Masato說看起來是封袋的化妝品),被要求拋棄
他們反映要放進托運行李,不過海關說行李已經過去了(意思是他們要丟掉....)
不知道是不是也以為免稅品要帶著通關以備查驗...囧
所以一定要注意液體規定啊!!!丟掉真的欲哭無淚